尧毒

一个放置的地方
A place to be placed

占有、生存与空想的人本主义

——解读《占有还是生存》

文/尧毒

进入工业时代以来,生产力得到了大幅发展,在这一时间内,人们的幸福感似乎完全建立在了对于更高的经济水平和生产力的追求上,似乎经济自由就等同于完全的自由,眼前蒙昧着一个“自我”在经济社会中无所不能的幻象。然而,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与问题的不断暴露中——阶级固化,思想驯化,贫富差距——种种出现的现象都警醒着人类,对金钱盲目的追求并非解决生存的万能之道,极端享乐主义仅是一种主观上的、短时的娱乐。它通过不断的刺激唤醒人的生理功能,将人变为了低级的野兽。而快乐和幸福并不等同于享乐,享乐与娱乐更不能掩盖在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恰恰相反,这些才是问题本身。在如今,占有似乎能够带给我们更好的生活质量,人通过占有即得到。可是这样的越多的占有却往往只会走向破灭,走向一种空虚的一无所有。

一方面,物品的存在是人的主观意识所不能改变的,另一方面,人人有占有这一行为,而资源是有限度的,也就代表着会有着失去。

 

在书中,弗洛姆将人的生存方式分为了“重占有”和“重生存”两种不同的种类。“重占有”的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被异化的。秉持着利己主义,通过对于物、资源的占有去实现自我的人。“重生存”的人则是通过自身的生存,建立起和世界的联系,去实现自我的人。

人们对于社会各方面的“占有”行为可以总结为,人和物之间关系的倒转。如果说正常情况下,人是物的主宰,那么在“占有”中的人,则让被占有物成为了主宰,自己本身成为一个仆奴。弗洛姆认为,这是基于私有财产的产生而形成的,私有属性导致了囤积与抢夺行为,也使以父权为中心的家庭、社会结构稳固延续。然而,除此之外人还存在着一种本能的“占有欲”,以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来看,人的“本我”即是一种本能的占有,想要占有一切的欲望,而“超我”则是一种在社会发展中形成的“生存”,它是自律的道德以及利他性格的本体,约束着本我。除此之外,弗洛伊德还提出了“自我”这一概念,这是在超我之下,而在本我之上的人格,它是矛盾的,理智的,也是追求“现实原则”的。但实际上人格发展的基本动力还是性本能,也就是“里必多”。

弗洛伊德强调“本我”的力量,受到其的影响,弗洛姆认为如今一个追求利润为宗旨的社会使得社会中的人多数在以完全重占有的方式生活着,若想以重生存的方式生活则困难重重。但实际上,社会虽然虽然有导向作用,人的性格和生存方式不可能完全受其影响,两种生存方式都是人的本能,无论更倾向于哪一种,都不可能是完全的倾覆,更不要说在不同的情境之中做出的选择也会不同。

二者之间并非是一个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关系。贬低占有行为的同时极度抬高了重生存的方式,实际上已是陷入了占有的怪圈——你竟然试图去占有生存。

我们需要明白,无论是“占有”还是“生存”都只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况且它们并不能并包人类所有存在的方式,在这个范围之外还存在有其他更多的可能性,哪怕是在这个范围以内,也能够根据不同的种种情况被划分成不同的种类。群体或许会因为社会现实而偏向于某一种生存方式,而形成这样一种社会性格,它或许扭曲,但是这不是毁灭性的。

弗洛姆对于资本主义世界的批判是毫不留情的,他的批判恰巧是证明了这一点:这个世界里总是会有不同的反对之声,也就是说,人的生存方式、社会性格永远不可能是一边倒,它们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时而打倒对方占领理智的上风。

在现代社会,还有一种现象是普遍的,那就是为了生存而妥协地占有,这样的生存方式又算得上是好还是坏呢?首先我们要区分所谓妥协的占有,是主体向自己无法占有更多物这一事实妥协,还是向真正的生存妥协。举个例子,我们常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我需要赚钱,不是因为我爱钱,而是因为我想要体验金钱所来给我更高质量的生活感受,钱是我的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必须物品,所以我才想要占有更多,先占有,才能够有生存。这样的妥协毫无疑问仍然是一种占有的本质,因为这一类人已经将“我”默认成资本的拥护者,而将“生活经验”完全等同于“占有经验”。再说另一类真正为了生存的妥协,我们从不否认人的功能性占有,也就是为了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所必须的占有行为,进食、穿衣、找寻住所等。当一个人的生存已经受到威胁而不得不去占有时,这是不能够被批判的。

此外,占有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并不等于占有心理,我们应该对动机进行解读,甚至是行为结果,而不是仅仅凭借行为做出判断。正如前些时日网络上有两句调侃的戏言称:买书读了是读书人,买书不读是慈善家。对于日益艰难的出版行业来说,购买这一行为当然是百利而无一害的,这些“慈善家”购书的费用使得出版社能够良好运转,从而促使他们能够制作出更多的有益的书籍。再者,即使有些人买回家现在不读,又又谁能保证他们以后不会阅读这些书籍呢?这样的占有行为就真的应该消失吗?

 

 

现实世界中的占有和生存现象是交杂的,在诸多的生活体验中,笔者将对其中一个矛盾冲突非常剧烈的现象加以分析,爱。书中对于此的阐述是,重占有的爱将爱投射到爱的对象,也就是人的身上,把爱变成对人的占有欲、控制欲。而重生存的爱是在爱中唤起和增强对方生命力的过程。这样一种重占有的爱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当中,有的人是控制狂,不允许伴侣接触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异性,有的人在结婚之前要求另一半准备车子房子,这无疑是一种占有的爱,但是相关的讨论与我们现行的婚姻制度是不能分开的,现代婚姻要求夫妻双方共享财产,这与单纯的爱的现象不同,婚姻本身就是契约的产物。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模式,是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也就是说,社会结构影响生存方式,但爱不完全等同于婚姻,且以占有为基础的婚姻中也并非就不包含爱。爱也许在漫长的相守过程中慢慢产生了,我们不能够以静止的视角去看待一段不完美的婚姻。

 

弗洛姆将社会存在(社会结构),社会意识(社会性格)和意识追求视为构造未来新社会必不可缺的三个因素,而他又着重强调后两者,他认为社会意识才是社会变革发生的不可取代的必要条件,而单单只有社会存在或意识形态的变革是无济于事的。社会意识发生转变的前提又得和意识追求联系起来,即宗教为人们绘制出图景,人们在其引导下产生美好的愿望,产生对于现实世界的不满,渴求进步。这样的思想与弗洛姆本人从小受到的犹太教方面的教育关系密切。在这三者之间,意识追求是先引者,社会意识是先行者,最后才是姗姗来迟的社会存在。但是这有一个需要实现的前提,就是此意识追求必须是真正的追求崇高的宗教,而不是虚假的,仅有着一个外壳的利己主义。

 

那么,此处又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崇高的意识追求的源头又在哪里呢?它是如何、以何为基础诞生的呢?实际上,这是又得回到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问题。正是因为现有的社会结构在发展当中出现了许多的不合理,使得某个阶级,或者某一群人的既得利益遭到了损害,再往前推,社会不平等、不合理状况的出现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步,生产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是有着根本联系的。现实需要被改变,所以思想基于这块土壤应运而生,好用以解决问题。目前有问题的,重占有的社会性格也是在这片土壤中滋生,根固,如果抛开社会现实,盲目地空谈“新人”“新社会”,既是毫无根据的,也是颠倒的。“唯一真正的解决方法就是迅速从根本上改变人的基本观念。”光是“迅速”和“根本”两个词放在一起我们就能够知道,这样的改变必定只能从社会结构的大变革开始。教育是社会的产物,而不是社会的解药。

既然从社会性格出发寻求变革是不可取的,那么弗洛姆又为什么认为新人是新社会的基础呢?一方面是弗洛姆眼中对于当下社会发展的无望,另一方面是他的思想中浓厚的人本主义色彩。

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已经发表了一系列著作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并且对社会主义提出了科学的理论和美好的构想。可以说,就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能够感受到社会结构的许多不合理之处,但是在今天,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仍然强盛,没有一点倾向灭亡的兆头。想要打破这样坚固的,一环扣一环的壁垒,似乎是无望的。在书中弗洛姆举出来的有关于异化和“占有”各方面的例子,涉及甚广,从语言、记忆、学习、信仰、消费等许多方面都有体现。况且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稳定资本主义制度,出台了如福利国家相关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如果寻求现实的解决之道破灭了,那么就要从另外的角度找到突破口,社会由人类参与组构,那么便应该回到原始的起点,从人的身上找寻答案。这里就需要谈到弗洛姆的人本主义精神分析理论。人本主义学者重视人和人的存在,将人的意识、认知结构视为研究重点,弗洛姆继承自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的人本主义思想,进一步将其发展。

弗洛姆思想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把人和社会性格当成解药也是不可行的。即使斯大林的性格问题使列宁不愿让他成为自己的后继领导人,苏联的灭亡也不可能完全归到斯大林一人的身上。在书中最后一部分,他为我们构想了一个没有占有、异化,充满了爱与希望的世界,却没有明确地说明要如何才能够实现这个世界,仅仅只是在重复一些简单,明确的条例规定,用着许多“必须”,但仍然没有将它们抽象出来,抓住本质。如果仅仅看待条例,这一个新社会也是一个残缺的、不完整的构想。因为如果从细则入手,那么总会有更细小的问题出现。倒不如说他的构想几乎是一种梦想,这是一个按照自以为的梦想而运行的世界。

同样,我们也不能忽略这样的人本主义思想,它具有非常多的现实意义,也能够为我们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我们看到人的力量,让人懂得去思考爱与自由,当处在生活之中,我们可以借此反思自我,反思社会,促进实现人的健全发展与社会的和谐。而在研究当中,弗洛姆的思想对于当下世界、资本主义社会会的批判指出了问题所在,这是变革之前的明光。

-END-

最近都忙着在写论文,遂用这个混更一下……忙完期末我一定更文,逃走

评论

热度(12)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