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毒

一个放置的地方
A place to be placed

恶之花

——《蝇王》

文/尧毒


我或许应该改掉晚上读书的习惯,尤其是小说,不熬夜读完我总不能安心睡觉。


故事是俗套的荒岛文学,在极端环境下探讨人性的恶,这样的东西早已不新鲜了,但我依旧被这本书所吸引。原因如下:


第一点,真实。我自己写小说所追求的也是情感与体验的真实,我相信这样才能够带给读者最强烈的感受与共鸣。书中描写的是一群6-12岁的孩子,把孩子写好已经很难,何况是在极端情况下的孩子们。也与我的专业相关,所以读起来思考得更多,也更加惊叹戈尔丁把所有人的反应都写得如此真实,让我觉得就当是这样的,理所应当。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在荒岛生活的生存上笔墨太少而且几乎都是伏笔,一开始并未交代清楚生存环境与手段,让人看着有点疑惑,况且这个荒岛环境太过于简单,作者有意去简化了角色在岛上“生存”的过程,让活下来首先成为一种前提,削弱了剧情的张力。不过这本书不是纪实文学,想看纪实不如去读《鲁滨逊漂流记》,总体来说瑕不掩瑜。


第二点,技巧。在这里我又不得不感叹英国人真是会写小说,一个老套的故事用上一些老套的写法,你竟然还是挑不出丝毫的毛病,从情节安排,人物塑造,细节描写,环境烘托,悬念设置,任何一方面都挑不出毛病,一环扣一环。我爱英国小说。


第三点,象征。主角拉尔夫作为荒岛上的首领,代表了文明社会的力量。猪崽子代表人类的规则与智慧,理性之光。而红发杰克,代表了野蛮社会,人类最原始的肉体的力量。在一个文明与蛮荒共存的岛上,两种力量展开交锋。人类从未抛弃掉进化到今天自身所拥有的特质,只是平常他们都潜伏,直至某个时刻,古老与现代交融,其实人类还是人类,未曾变过。


第四点,描写。把这个单独拿出来讲是因为,我个人实在被书中描写的杀野猪和西蒙遇害的场景所刺伤,读到那地方,几欲合书,不忍卒读。然而这样残忍的本性又被洪荒所唤醒了。令我战栗不已。


第五点,特殊性。戈尔丁所选择的主角是一群孩子,比起成人,也就能够更加深刻地去探讨人性。


一本好小说,不该被埋没。一个好作者,聪明地从来没有给出任何他在书中提出的问题的答案,他只是呈现事实。


戈尔丁《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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